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应用型本科办学实践探索展览建设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应用型本科办学实践探索展览建设项目
2.项目编号:HNXDZB-20230805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00000.00元
最高限价:200000.00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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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NXDZB-20230805 |
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应用型本科办学实践探索展览建设项目 |
2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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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建设地点:象湖校区艺术中心二楼;
5.2工期:35日历天;
5.3质量要求:合格;
5.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5磋商范围:对象湖校区艺术中心二楼进行部分设计、布展、施工和建设,确保10月20日前完成建设任务;
5.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35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并与采购人无任何隶属关系。
3.2资质条件:
(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
3.3财务要求:提供2021年或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要求注册会计师签字并加盖会计师印章;如截至到磋商开启时间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要求时限的,须提供近三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信誉要求:
(1)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的书面承诺,若发现供应商具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供应商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对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具体以评审结束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为准并打印留存)。
(4)供应商需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行贿罪查询(包括供应商单位行贿罪查询、法定代表人行贿罪查询、项目经理行贿罪查询),并提供相关网页截图,其他证明无效。经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的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将被取消磋商资格。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需加盖单位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8月 29 日起至2023年9月 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9:00至12:00;14:00至17:00。
2.地点:河南信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办公室(郑州市郑东新区地润路18号建业总部港A座701室);
3.方式:供应商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扫描件发送至hnxdzb@126.com邮箱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邮件内容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4.售价:300元/套。(采用转账的形式转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转账时备注: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备注可简写,意思表达清楚即可))
账户名称:河南信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账户号码:160434707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营业部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3年 9 月 8 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信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郑州市郑东新区地润路18号建业总部港A座701室)
五、响应文件的开启
1.时间:2023年 9 月 8 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信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郑州市郑东新区地润路18号建业总部港A座701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领取了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磋商开始后由磋商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文件将视为无效文件。
2、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河南财政金融学院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龙子湖北路 22 号
联系人:袁老师
联系方式:0371-616251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信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地润路18号建业总部港A座701室
联系人:寇亚茹
联系方式:0371-691918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寇亚茹
联系方式:0371-69191803